08/05/2017
受氣也是工作一部分
「潘總,我們的partner很離譜,」同事說,「他們把我們的設計改了,但事前並沒有知會我們。」
有一年在舊公司和別人合作發展一個新項目,對方提供意念,我們負責設計和製作。了解過事件後,發現對方在我們給他們的設計原稿上作了許多改動,但並沒有和我們溝通過。
同事們收到對方的回覆時,見原創設計給人改至體無完膚,心裏不好受,面子上亦過不去,自然群情洶湧,要我作主。
那時的我,已經像一個 mentor 多過一個管理人,因為我希望能夠為公司培養一批高質素的中層管理人,為公司未來十年的發展奠下基礎。
他們在我面前七嘴八舌的說了許多,有些甚至過火的說出「不要和他們合作」的話來。
「如果對方完全不講理由,合作也沒意思。」我說這句話的意思是回應同事的訴求,自設了一個條件 —— 如果對方完全不講理由的話。
爭拗時,語言過火很正常,但我們做事要以事論事,中國人卻特別記仇,容易把個人對事情的看法「轉化」成對別人的看法,做不到「對事不對人」。
我叫他們安靜,並在他們面前致電給合作方的人。我的做法,是讓他們「耳聞目睹」我和別人談判的過程,學習甚麼叫做有節有理、有進有退的談判技巧。
「我想了解一下是否有甚麼問題,否則為何你們在我們的原創設計上作了許多改動?」我問對方。
我先設疑問,沒說對方的對錯,亦不說自己是否有錯,沒有大興問罪之師 —— 因為我仍看重這次合作,希望合作成功。
對方說:「之前不是說過你們會把設計送來給我們,看看有甚麼意見,若有意見的話,可以隨便提出嗎?」
原來如此!「噢!或許我們的方法有些不同,我們以為你們會把意見說出來,或用電郵,或提出開會,卻沒想到你們會直接修改。」
「我們想快一點嘛!」
這是合作時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就是大家一廂情願:以為這樣,以為那樣。卻原來,都是以為。
我跟他解釋了我們的做法,又說:「或許我們事先溝通得不夠細緻。」但仍以非常婉轉的方式去表達我的堅持,我想設計師會樂意聽到別人的意見,但相信沒有一個人願意看到自己的努力成果給人修改至體無完膚。
我笑著表達我的「不同意」。
對方亦意會到他們做法上有欠妥當,立刻道歉。我說:「不如這樣吧,我們先不用開會,設計師會參考你們的意見,在我們原有的設計上修改,然後再開會吧!」
對方回應:「好。」
整個過程,我開了電話的免提功能,讓同事聽到我和對方的對話。
掛了線,他們你眼望我眼,想不到我不用五分鐘便解決了此事。
有時候,工作上難免受氣,亦難以事事如意,但為了啖氣而拉倒一切,不是最佳方法,而是最差。
工作是求成果,而且最好是雙贏,用些方法加一點誠意,會有不錯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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