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019
【解決爭拗】「話事權」不是服眾理由!堅守大原則自能撃退耍手段同事
上回提要︰【To Do or Not To Do】只要說服到一男子,爭議大、失敗率高的計劃都可照做!
美國老闆知道我和「孔雀」在雜誌設計和出版計劃中有爭議,他不表態是因為他奉行一套有建設性爭論的原則。就是有爭論不一定是壞事,他們相信,只有透過有建設性的爭論,同事之間才容易達成共識,而共識是一家公司賴以成功並可繼續發展的關鍵。此外,他亦尊重我們地方性的文化,就是他是美國人,意大利人喜歡的產品可能和美國人一樣,但亦可能完全不同,所以他會尊重我們的決定。
問題是,我和「孔雀」做同一件事,但我們來自兩個地方,有相似之處也有相異之處。縱使我有最後拍板權,但當我們兩個人未能達成共識的話,我總不可以每一次都是那一句「我決定」的。
這些日子,學懂了不要糾纏在一些枝節上,最重要是抓緊大方向大原則。例如我認為封面 A 是好的,「孔雀」就說是封面 B。他自有他的一套,他會蒐集多方面數據去證明自己是對的。
面對他的理據時,我不會先入為主都說他的是錯的,反而該細閱緣由,然後和我的理據互為對照。若他說的有理,但理據不充分,便先同意他的看法,但要他再蒐集多些相關資料來作佐證。
問題是「孔雀」是玩政治的人,好勝又過於自負,不聽別人意見。當我這樣跟他說時,他會認為我是壓制他,不讓他成功。於是他會糾纏在那個理據上的對與錯,而忽略了大原則的是與非。我堅守原則,才可立於不敗之地;他注重細節,變成個人爭拗。
這些爭論可大可小,原來是小的也可給他搞得變大了。但電郵不只是我們看的,美國老闆也會看。起初他會尊重我們這種「有建設性的爭論」,亦會尊重我們地方性的決定。但到最後,他們是會看得出誰在玩嘢、誰在做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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