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6/2017
政府協調 釋舊樓潛力
本地樓市熾熱,政府以「辣招」遏炒,似乎成效有限,事實上,杜絕炒賣只是揚湯止沸的治標方法,不如切實從增加供應著手治本,釜底抽薪。
樓價高,置業難。樓價到底有幾癲?跟20年前高峰時比較,今年4月樓價就高近9成(89%),若與97年度400呎樓價相比,港、九、新界更分別升了133%、136%及108%!
人人都知只要增加供應便可紓緩癲價,但增供應便要覓地建屋,而環保分子及個別人士,反對進一步發展土地的聲音最大,哪怕只興建公營房屋,為基層提供居所,他們都站在道德高地去反對,若採用這類土地發展的方案去建私樓,反對豈不更響,阻力更大?
我們一直認為覓地建屋,要多管齊下,而且不要分優次先後,總之要盡快開展。筆者也贊成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土地,興建公屋,亦希望同時積極發展棕地,以及在維港以外填海等。顧名思義,這類拓展項目不但遠離市區,而且動輒花上10年或以上,市民置業的需要和訴求,該如何回應?加快市區重建步伐是其中一個方法。
雖然香港有逾10萬個家庭的破舊樓房有待市建局修葺,甚至重建,但進度仍然強差人意。根據社區組織協會引述市建局的資料顯示,今時全港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舊樓約有9,000幢,當中有逾三分一屬於失收或嚴重失修,樓齡愈高,潛在風險愈大,但市建局重建或復修的速度,卻明顯追不上需求。
重建的障礙,莫過於「收樓」,因受重建影響的業主通常會重視生活聯繫和社區情懷,而不願搬遷;另一方面,他們獲得的賠償又往往不足以在當區另買新樓,於是惟有多番與市建局討價還價,「拉鋸」蹉跎,白白浪費了市區舊樓可以釋出建屋面積的潛力。
政府不如優化市建局「需求主導」計劃,由政府牽頭,鼓勵舊樓業主成為現有物業所在地的「發展商」,實行業主自己負責樓宇重建︰一、政府向舊樓業主提出重建方案;二、仿效復修項目招標做法,協助舊樓業主徵求小型建築商原址重建;三、以公帑墊支予受影響業戶搬遷及在重建期間,另覓居所的租金支出;四、新樓建成後,向業主原址補償同等面積的單位;五、物業重建後,除售出單位的部分收益用來支付業主搬遷補償等代價外,重建項目日後售樓的收益都用來自付所需費用,在擁有新樓和不需要再支付任何重建費用下,業主便會有誘因,釋出舊樓,加快重建。(加快重建二之一)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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