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3/2018
私人體育地必須再規劃
政府一個跨部門小組花了4年時間,檢討私人遊樂場契約政策,其建議雖會展開公眾諮詢,但無疑已令大部分市民失望。政府必須對27幅由私人體育會持有的土地,有更好的安排,以彰社會公義。
現時66幅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中,有39幅由非牟利團體持有,其餘27幅私營用地才是公眾最大關注。這份檢討文件建議,政府要向這些私人營辦商徵收市值地價三分一,承租者也要增加對外開放時數至30%等,但徵收地價就會分階段進行,例如延至約10年後,到2027年才實施!而且續約時政府還會考慮承租人的「體育貢獻」!政府對這批私人營辦商,真是過分優待!
土地是稀有資源,任何資源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今時香港需要的是一個更公平的分配,場地契約這項政策既是殖民地時期遺留下來的「特權使用」,好應趁今次檢討,徹底糾正過來,而不是由檢討至實施,都是為個別商業機構「度身訂造」一些建議,以延續其特別使用權!
對市民來說,發展體育運動,甚至一般遊樂設施固然重要,但若連「住」這項民生基本需要也未能滿足,還奢談甚麼「玩」呢?最近有項調查顯示,約1,000名成年受訪者中,有多達95%認為今時樓價太高;近3成(27%)認為一生不能在港置業;逾半(55%)則表示樓價高至影響他們的結婚計劃等。社會信息其實已十分明顯,今次政府還要花前後10多年,才向那些私人承租者收取市值三分一地價,還聲稱要考慮其難以量度的「體育貢獻」,實在難向社會,尤其是大批難覓片瓦遮頭的港人交代!
政府必須收回上述27幅土地,並只為相關運動留一個訓練場地。這些小眾運動在公眾利益(居住)面前必須作出讓步,甚至犧牲。今時樓價太貴,有太多年輕人的青春和人生已被或將會被樓價侵蝕,他們不但半生難以「遊樂」,可能連一輩子的前途也大受打擊,如此社會代價,實在太大。
短線,政府必須盡速收回這27幅私人用地;長遠,政府應在維港以外,大規模填海,包括中部水域、近坪洲的人工島計劃等,宜加快開展。若有環團、保育人士等提出司法覆核,政府也不必怯於訴訟,反而應為港人福祉,據理力爭。萬一法庭判環保得直,政府仍須尋求上訴;即使政府最終敗訴,也要尋求修訂相關法例,總之,香港不可再讓土地、房屋等問題拖著年輕人及下一代的發展,令港競爭力再打折扣。古語︰衣食足方知榮辱;今時,有樓住始搞體育。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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