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7/2016
姑奶霸公屋8年 弟婦想舉報 (晴報)
公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如濫用便太過分。有媳婦呻說奶奶入住老人院多年,但姑奶為霸住公屋,要她白交租金近8年,猶豫是否要舉報。有公屋關注團體指,因濫用遭房署收回的單位,每年只有少數,單靠鄰居舉報不足夠。
有人輪候公屋「等到頸都長」,另一邊廂卻有公屋空置8年。有網民在討論區吐苦水,指奶奶遷入老人院多年,她住的公屋一直空置,惟姑奶們想保留單位,要求弟弟及弟婦交租近8年。帖文指,「奶奶不能自己住,不如畀返間屋房署,有其他人好需要住的,不是你們有些錢就大晒」,煩惱是否要大義滅親。
一般申請平均等3年
不少網民勸事主勿助長濫用歪風,建議她匿名舉報姑奶。亦人說:「真心難為我哋呢啲等咗五年都望唔到岸嘅人」!另有人估計其姑奶想母親如離開老人院,也有地方暫住,故不釋出單位。
全港現有逾75萬個公屋戶,一般申請平均輪候時間逾3年。本報向房署查詢,署方回覆指過去三年,每年平均接獲約2,000宗舉報,如丟空單位及將單位分租等。而查明濫用而被收回單位個案,平均每年約500宗。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上述數字只是冰山一角,相信實際濫用情況嚴重。「現時政府只靠鄰居舉報,再跟進偵查,如檢查水電煤用量是否合理,但這些未必準確。有時更因長者過分慳水電,出現誤會個案。」
促設獎賞制 提升舉報率
他指,當局可考慮設立誘因,例如設獎賞制度,相信可提升舉報的積極性。「政府雖有打擊公屋濫用調查小組,但面對75萬多戶,即使有數十人手,效率仍偏低,惟有靠公眾發揮監察作用。」
香港長者權益協會總幹事李立航指,過去曾有長者住私人老人院3至4年,因家人擔心院舍質素或有變動,仍保留長者的公屋單位。「他們怕交回單位,他日婆婆出院便無屋住。」他建議個案中的弟婦可跟姑奶坦白感受,看看有否其他方案,並應想清楚老人家日後住宿的安排。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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