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5/2018
婚後「分居」 人妻怨夫倡住工廈 (晴報)
本港樓價持續高企,即使成家立室,亦不等於可共築愛巢。有人妻在網上訴苦,自言與丈夫註冊後一直居無定所,因他們無力買樓,丈夫又不想花錢租私樓,竟提議遷入工廈,令她大感委屈。有婚姻家庭治療師指,婚後共同生活是合理且必須,夫妻「分居」較難建立良好婚姻默契。
有人妻在討論區訴苦,聲言註冊結婚後,因無法解決居住問題,一直與丈夫「分居」。帖文指︰「大家屋企都咁多人,我們又無錢買樓。傾過租屋住,老公又話唔抵,雖然現在日日會見,但無得一齊住,感覺好差,同以前拍拖無分別。老公最近應承,遲些租工廈單位暫住,但工廈環境同空氣都差,我好唔想住,又講唔出口……。」
結婚後分開居住常見
有網友指,事主「太心急嫁人」,認為他們對未來生活毫無規劃。亦有網友指,雖然租樓會令儲蓄減少,「但換來二人一齊生活,不值嗎?」
活愛情緒及家庭輔導中心婚姻家庭治療師謝美恩指,「安居」成為當代夫婦一大難題,結婚後要先「分居」的個案亦常見。
但謝坦言,婚後夫妻一起生活,是比較合乎常理且健康的做法︰「婚後夫妻需要時間適應新家庭,了解彼此生活習慣;當遇到問題時,亦可面對面溝,合力解決,較易建立良好婚姻關係。若婚後分居,就少了這方面的練習和經驗,或影響婚姻質素。」
若婚後無法立即一起生活,謝建議婚前應先了解彼此結婚的目的,和婚姻對各自的意義,以及組織家庭的概念是否一致。經協調後,彼此會更易接受「婚後分居」狀態只是過渡期,較能維持彼此關係。
應先了解雙方結婚目的
個人、婚姻及家庭治療師蕭美玲指,樓價高企,連專業人士亦未必能自置物業。「有個案是二人在籌備婚禮時,已決定婚後要分居,令婚後開支較鬆動;若雙方同意安排,分居實質等同維持婚前拍拖狀態。」但她提醒,若想生育下一代,便無法持續分居,否則難以分配照顧責任。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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