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2010
不信任的中國人
現在中國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應該是有些成因的。不然,一個國家的人民,怎會無端端對人失了信心?
要查這個成因,非是一篇累牘探討不成,倒不如舉些實例,從中就可以看出些道理來了。
鄭州有個九歲的女孩,跟著父母逛街,在街上拾到200元人民幣。小女孩的父母鼓勵她將拾到的錢交給巡防隊員,就像我們小時候在馬路上見到錢交給警察叔叔一樣。
但是,在巡防隊員出現之前,圍觀的人群裏,前後走出6個途人,都說那200元是自己掉的,要跟小女孩“領回失物”。
另外,南京有一個男人,在街上撿到一個錢包,他在將錢包交給警察之前,先找了四個看到他撿到錢包的途人作證,證明錢包是他撿的,這才把錢包交給警察。因為,在這之前,有撿到錢包的人被誣陷為盜賊。
這就是實例。
從這兩宗實例,可見中國人對中國人的信心愈來愈差,原因是人愈來愈靠不住。那個九歲的鄭州女孩,當她見到有這麼多叔叔阿姨同時來“認領”手上200元,首先她會疑慮,繼而就知道這其中一定有騙子。
一個人從小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戒備之心必重,對人的信任必淡。長大以後,誰都不相信,你說怪誰?
在街上撿到錢包繳公,是好市民行為。但這樣的好市民就像清官一樣,十分少見。少見則多怪,則惹人疑竇,“做官哪有不貪的呀!”用這種邏輯推引出去,“撿到錢包哪會繳公的呀!”這個撿到錢包的男人,在一心做好事之前,便不得不先一心自保了。
你說,社會實況如此,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怎麼可能深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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