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3/2021
比錢做家務或完成功課,好嗎?
李錦
李錦
兒童及青少年理財教育推廣基金 聯合創辦人
-香港教育大學博士、兒童及家庭教育碩士,香港大學金融碩士, 墨爾本大學經濟學士
-主講超過200場「親子、理財」講座及研討會
-與中、小學校及社區組織合辦「4S課程」,以非牟利推動理財教育
-著有親子理財暢銷系列《理財錦囊》,《從一元開始》及《從父母開始》
-30年金融經驗,前投資銀行董事、證券策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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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理財
本欄隔周四更新
「給零用錢不應涉其他條件,越簡單和直接越好!」
有家長認為既然要比零用錢不如同時要子女做家務或完成功課,一來覺得可以鼓勵孩子學習,同時教他們明白沒有不勞而獲。
我們應該將做家務同埋零用錢分開,否則可能會影響到子女嘅內在價值。當子女把家務當作賺錢,不是分擔,可能降低作為家庭一分子的認同。有一個真實的例子,母親病了,叫14歲的女兒落街買粥,女兒要多十元作獎賞,因為母親過去習慣以金錢獎賞。
本來是興趣或責任而做但為了錢而做,金錢誘因的問題就在裏,影響內在價值。
家務同埋零用錢要分開雖然是沒有絕對的錯或對,但要視乎以下情況作出改變:
(一)父母如果與子女有良好的溝通和關懷,親子關係沒有因為金錢誘因變差,還可以;
(二)如果將家務變得金錢誘因,親子關係因此變得差,可能是時侯要檢討要做家務才有零用錢;否則會令子女覺得大人以金錢操控他們,短期影響親子關係,長遠對金錢的觀念和價值觀會扭曲;
(三)如果子女肯表達意見(反對)還好一些,這時父母要認真聆聽和改變。
零用錢不應涉條件,愛更加有效及持久
筆者覺得要子女幫做家務,除了金錢利誘,其實可以有其他方法,孩子其實更需要父母的關懷與陪伴,當他們感受到愛,便願意幫忙:
1)讚他「你幫忙做家務,幫輕了媽媽的工作,媽媽很開心啊」,或者偶然買東西奬勵一下。我們要將做家務和給零用錢分開,告訴孩子做家務是個責任,應該貢獻家庭。
2)筆者認為教兒童理財的時候應該簡單化,不要將錢零用錢同其他事情掛勾,例如讀書、行為,不要隨便說「你不乖、讀書低分,所以就要減零用錢」。我們應該指出孩子做錯了,應怎樣改正,而不是以金錢威脅,否則會令孩子有錯誤的金錢觀念。
3)以零用錢換取做家務,雖然沒有絕對的錯或對,只是不要弄得太複雜,徒增煩惱。給零用錢本來就是個教導兒童理財方法的最佳機會,只須講理財,不涉其他條件,越簡單和直接越好!
最後,如果父母發覺將家務和金錢誘因掛勾的方法錯了,首先要承認及改過,一來令孩子信服,也做好榜樣;也令孩子明白自己將來犯錯了,同樣要改不用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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