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2010
于丹錯解《論語》
于丹在中央電視台的《百家論壇》主講《論語》,錯解之處頗多,已不乏有學者指出。例如曾有北大十博士站出來撥冷水,給于丹挑錯,並且出版了一本《解讀于丹》一書,也確實言之有據,證明于丹對《論語》常犯“望文生義”的錯誤。
于丹的錯誤,俯拾即是,不僅見諸於文字,也見諸於言談。如今且舉出一些老生常談,僅屬普通常識的錯謬。幾年前于丹在中央電視台的節目上回答一位女觀眾提問“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該作何解,她竟說“小人”是指小孩子。
一般都認為,“小人”在孔子口中,是指道德卑賤之人,已成定論,因為孔子常將“君子”與“小人”對比,例如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等,于丹沒理由不知道,她在《論語心得》一書,也曾解釋“小人”是“沒有大眼界、搶占眼前小便宜的人”,但對聽眾答問,她指“小人”是“小孩”,事後一再強調她傾向這說法,不是無心之失,這就近乎“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嘩眾取寵,如此妄顧常理,便有失學術忠誠,更是誤導。
于丹的其它錯謬,尚包括對孔子表揚的“貧而樂,富而好禮”,又是望文生義將“樂”解作“歡樂”,而不理解此“樂”指樂於求道,與“好禮”相對應。
另一些明顯錯謬,便是孔子論政,提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這裡的“信”字顯然指“誠信”,要求當政者對人民有誠信,取信於民,但于丹則將“信”字解作“信仰”,指人民的信仰力量,主客顛倒,含義差之千里。
如今倒要問:于丹為什麼會犯這樣的錯誤?這樣先從于丹的出身說起。她曾就讀於北京四中,大學就讀於北京師專(現為北京聯合大學),是中國古代文學碩士、影視學博士,可見她的專長是文學和傳媒,沒有哲學的基礎訓練,始終沒有從孔子的精神和性德上體會孔子,流於臆斷妄論和迎合市場的投機取巧,將《論語》庸俗化。
其實她的《論語》心得並不是對《論語》的批注與解釋,而是對部分《論語》的感想,只選取若干有關篇章,只占整部《論語》的十分之一左右,涉及與“快樂生活”有關的主題,這樣對《論語》的理解自然有所不足。難免有斷章取義和許多曲解之嫌。若以台灣南懷瑾的說法,《論語》全書二十章,都是有系統的闡釋,不是零篇散章,所以適宜逐篇研讀。
《論語》第一章《學而》篇,首句“學而時習之”,新儒家大師熊十力已指出一般人對“學”字並不明白,這裡的“學”不是西方的學習知識,中國文化的“學”是“覺”,即“覺悟”。另外香港中文大學榮休教授勞思光剖析孔學,則從孔子的思想起點“禮” 開始,進而探討孔子的“義”,最後歸於孔子的思想核心論“仁”。
總而言之,解讀《論語》並不容易,于丹的解讀僅屬借題發揮,離孔學思想甚遠,但她包裝得很好,對啟迪文化,發揚孔學還是有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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