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2017
「捨」品質「取」時間 十年時間原來很短
許多人以為管理人要面對經營壓力,又要應付顧客和客戶的要求,必須在時間和品質之間作取捨,於是他們以此作藉口,「捨」品質「取」時間。
看似合理,卻不合常理。
確實,有人為了要趕貨,明知品質有少許瑕疵也不得不裝箱出貨,可是明天出貨後又如何?
管理人是否可以在出貨之間的空檔,騰出一些資源去把瑕疵修復?
不行,生產時間很短,沒法子在兩次出貨之間,再找出空檔去進行修復了。這是最多人採用的藉口,看似合理,又不合常理。
管理人有權力,可動用資源,他可以透過生產流程和工作規劃和人手調撥,讓生產設計部門的同事改善品質,把一些必須修復的瑕疵修正過來。如果他說不行的話,是他卸責。他是管理人,他百分之百有責任去把產品的質素提升至完美水平。
這標準不是要管理人在一朝一夕間把事情做到完美。
「我給你們十年時間,不是一年而是十年。」我看著同事,他們有點難以置信的看著我,我繼續說:「我們今天的產品僅僅能稱得上是合格,要達到百分之百完美需要很長時間。
「我說十年時間,不是叫大家慢慢改,反而是叫大家走快一步,我們便不需要花十年時間。」
十年是一個講法,而不是真的要用十年。若以不斷改進一個產品達致一流水準的目標計,理論上一天也嫌多;但現實是一天當然不可能,故此大家便永遠要抱有把任何一件產品皆維持在第一流水準的心。
這可不是慢而是快,這不是小工程,而是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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