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7/2017
那個在西九龍總站的「中租界」
高鐵「一地兩檢」一直以來都係一個政治大炸彈,梁振英政府嗰5年咩都唔得人心嘅政策玩齊,係得「一地兩檢」從來只聞樓梯響,就知呢壇嘢有幾咁棘手,偏偏林鄭月娥上場搞完教育新資源後,第二波就係解決「一地兩檢」呢個燙手山芋,真係小測未做已要大考。
放心!行咗出路軌唔會打你,但會拉你啊!
被租走了的那三層
成個方案係點,Jenny 唔再喺度講多次,各位讀者可以去返Etnet新聞版面睇,而係咁多日以來小妹從不同渠道收返嚟嘅風,雖然歷史背景等等都好唔同,但因為「租賃」一詞,加上入面會行內地法律,仲包埋刑事法,就令人總覺得高鐵西九龍總站地底嗰幾層儼然就係一個「中國租界」,成件事好似時光倒流去《上海灘》年代咁,但今日沒有許文強、只有袁國強;沒有馮程程、只有陳帆兄。
Jenny諗諗吓,高鐵車箱歸內地管,雙非孕婦就冇得借啲意利用高鐵「衝閘」嚕!之不過,Jenny留意到西九龍站以外的所有鐵路設施、路軌和隧道,都唔係「內地口岸區」。如果有人離開高鐵車廂範圍進入路軌,好似周星馳套《九品芝麻官》入面個方唐鏡咁,「我跳出、我又跳入!」咁,咪好好笑?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話,呢個情況幾乎冇可能發生,因為路軌條隙好窄,行唔到人㗎。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就話,就算有人咁做,政府就會當佢非法入境者。噢!咁都係跳返入去先喇!唔好唔畀我玩FB就得。
袁國強多次強調今次「一地兩檢」唔會違反基本法,又唔會損害一國兩制,總之就No Problem啦!小妹不是法律的專才,對於技術性嘅法律問題,只可以請教高人,或者睇書深造。只係Jenny我問咗唔少律師朋友,又睇咗唔少訪問,發覺當中最具「啟發性」嘅應該都係湯家驊(Ronny)嘅文章同訪問喇!皆因佢身為大律師,當年立法會有關高鐵撥款嗰時,佢擔當住一個從法律角度出發質詢政府嘅角色,而今時今日卻完美示範「打倒昨日的我」。Jenny不由得嘆句,人類嘅智慧發展真係一日千里啊!
Ronny的啟發
人太有記性有時真係唔係好事,等Jenny在此又同大家回一回帶。2010年時任嘅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力數「一地兩檢」所帶來嘅問題, Jenny搵返當年立法會嘅會議記錄,原文抄錄當時Ronny係咁講嘅,「主席,剛才有一位同事說「一地兩檢」的問題,只是關乎《基本法》第22條,其實這是錯誤的。主席,因為其實《基本法》第14條說得很清楚,香港特區政府是要負責香港的社會治安;......第16條說明香港政府是負起行政管理權,在區內負起行政管理權;第18條規定香港法律 ......香港特區只可以實行香港法律。......主席,其實你說在香港市中心進行「一地兩檢」,在憲法上根本完全是沒可能的。你在邊境進行是可行的,但在市中心進行,我就看不到為何可行。」
當年,佢亦喺個人網誌多次表明立場,「在特區境內劃地為牢,執行內地法律,毋庸置疑,是對一國兩制精神一項嚴重的政治挑戰。」之不過,而家佢「升呢」做咗行政會議成員,自然係另一番風景啦,咩問題都唔再係問題,更周圍同人講「冇問題」。嗱!政治人物同女人邊個善變啲?你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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