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2018
徵空置稅 打擊囤積
行政長官、財政司司長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昨都不約而同地表示,政府正「積極」研究一手樓的空置稅。公眾普遍預期,日內應可落實措施,針對住宅單位空置而開徵稅項。若房屋閒置的成本增加,相信有助達致「房住不炒」的目標,因此,空置稅早就應盡快做,而且更應擴大做。
研究中的空置稅現階段主要針對發展商囤積一手樓的情況,但空置稅要「夠辣」,即真正能促使發展商釋放囤積的一手樓到市場上,增加私樓供應。至於房屋建成後,要閒置多少個月才徵稅,以及空置稅的稅率如何釐定,尚可再議,總之就是「鼓勵」發展商把已建成的住宅單位盡快推出市場,以善用社會上已有的房屋資源,杜絕發展商囤積,待價而沽的行為。
以上原則及目的,相信會得到社會認同及歡迎,政府現要考慮的應是︰徵空置稅有沒有其他意想不到的副作用。有利益衝突的發展商所持的理由是「自由市場」,例如新樓盤開售,通常都不會百分百沽清,而剩下來的「貨尾」單位便一定會空置,發展商遂聲稱「不是不想出售,而是根本賣不出」,而在單位賣不出的情況下,將被徵稅或被迫減價出售,這種變相被迫賣樓的做法,有違市場原則之餘,對發展商也不公平,大家又認為如何?
有經濟學者更認為,空置稅或會令發展商減慢勾地步伐,打擊他們的投地意慾。其實,發展商有如餐廳,餐廳不買米,但要賣飯,就如發展商不投地,又要賣樓,怎做生意?但學者不擔心市民置業難,反擔心發展商的投地意慾,實在令人莫名其妙,何況市場上也不見得只有一間「餐廳」!即使發展商真不再投地,相關土地資源正好可供全建公營房屋!
關於發展商囤積住宅,引來「官商勾結」、「政策向地產商傾斜」的質疑非始自今日,而社會5年前就開徵空置稅亦已熱烈討論過,今時政府好應作個決定︰針對一手樓空置徵稅已是勢之所趨,只欠相關細節及如何具體執行而已。
筆者不僅贊成向一手樓徵稅,還主張盡快研究擴大至一手以外的樓宇。內地上月中的《房地產藍皮書︰中國房地產發展報告No. 15(02018)》也提出「空置稅」,同樣旨在增加住宅的持有成本,鼓勵出租以提高住宅的使用率。不過,內地建議徵收「空置稅」的對象則是非家庭自用物業的持有人,針對那些持有住宅物業卻寧丟空,也不放租的業主,香港不妨參考內地做法。
試想若抽去90%或以上物業增值的稅項,大家認為還有沒有公司或投資者會再囤積炒賣?加辣遏炒必須立即做,但治本方法,還在於增加土地供應,正如昨文所說,政府不要怕打官司,所有土地問題,實行依法解決好了。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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