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2/2018
大手拓地 緩解屋荒
2018將盡,傳來政府兩個應對房屋問題具體措施的消息,雖未至於太振奮民心,但也算是朝好的方向落墨︰一個是料下周一土瓜灣首置上車盤將公布銷售詳情,另一是政府擬撥地皮興建組合房屋作過渡性住房之用。無論供市民置業或租賃,單位多與少,都得來不易,政府更宜盡快覓地建屋,才是王道。
若該首置盤可趕及除夕公布價單,並以市價62折發售,無疑是對合資格準業主的一份新年大禮,但政府擬在深水埗推出首幅興建過渡性房屋地皮的計劃,就更是輪候公屋市民,尤其是「劏房戶」的一份特大禮物。
政府計劃用該面積達5,000平方米、現供政府承建商擺放物料的地皮,興建樓高6層的組合屋,提供250至270個單位,最快可於2020年入伙。可能有人會覺得,相對於逾27萬宗公屋申請的現況,270個組合屋單位,還不到0.1%,簡直是杯水車薪!
不過,雖說這200多個過渡性單位似乎對整體難題無大幫助,但對那些居住條件和環境都極度惡劣的市民來說,就如同久旱甘露。而且它會發揮示範作用,也會與恒地早前捐地予社聯建90個過渡房屋單位呼應,意義更大。大家都知道,土地房屋問題不能一時三刻解決,也不能一步到位,那麼便要像吃熱飯般,一口一口地吃,用漸進方式,逐步解決。
今時在土地未有著落、大規模建屋無期的情況下,過渡房屋可能是一個最務實可行的紓緩方案,這容易令人想起自上世紀60年代開始出現的安置區,其後至70年代,用木柱屋架、石棉瓦頂「半建成」的臨時房屋乃至80年代中的「雙層全建式」臨屋。香港先後出現過80多個臨屋區,全盛時期曾有4萬多戶,共逾13萬人住在臨屋,直至2001年最後一個臨屋區正式消失為止。
當年的「臨時」房屋居民一住就是多年,今天香港要汲取教訓,既然組合屋屬過渡性質,就不能「過渡」長達10年、20年,而政府、居民都需要有心理準備,共同訂立好公屋「上樓」的一份「社會契約」——期限。今時公屋輪候時間平均為5.5年,社會是時候要有個共識,為「過渡」定義,否則,即使規定過渡房屋居民必須於若干年後遷出,若未能成功上樓,他們須重返「劏房」,還是從A區的組合屋遷到B區組合屋,甚至要輪流遷往C、D或E區居住?只此一想,已令人哭笑不得。
因此,要紓緩甚至解決嚴峻的居住和房屋問題,必須「大手筆」拓地建屋才是上策,如有人用各式理由,諸多阻撓,其實都不切實際,須知道房屋問題並不僅是這一代人的事,它還影響著好幾代人的生活、發展,乃至人生價值觀。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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