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2011
六千元的黑色故事!
本創作故事以真實個案為藍本。陳先生與太太年逾六旬,家境清貧,子女無力照顧他們。農曆年後,陳先生一直卧病在床,暗忖時日無多。當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2月23日公布預算案時,表示會注資6000元到強積金戶口。陳先生慶幸自己失業以來,沒有取消戶口,但陳太是家庭主婦便無緣受惠。
翌日,司長強調預算案經過深思熟慮,看不到有微調空間。陳先生也無心理會,只擔心一旦不測,太太日後生活艱難,戶口內的金錢連同6000元也捱不了多久;自己死後只能草草殮葬。
到了3月2日,陳先生聽新聞說,全港18歲或以上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市民,都會獲得6000元,家庭主婦和退休人士均可受惠。陳先生大喜,心中盤算如今太太也有6000元,可應付生活開支,自己那份便可作醫療或殮葬之用,減少拖累家人。
他將想法告訴太太,數日後撒手塵寰,陳太為完成丈夫遺願,先向親友借貸辦理後事。其後陳太依賴綜援生活,等候領取6000元清還借貸。到了6月16日,政府公布發放現金安排,訂明合資格人士為明年3月31日年滿18歲並持有有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人士,首批登記人士為1946年或以前出生者,可於8月28日起登記,約於11月起發放現金。
陳先生1946年前出生,唯已去世,教他如何在8月去登記?他在港工作40年,3月公布派錢政策時已是合資格人士,與明年3月才滿18歲的人士比較,相信很多人都會同意陳先生更具合理和充份的期望,深信自己可以獲得6000元。
陳先生有合理期望收取6000元,囑咐太太將現金作殮葬用途亦屬合情,偏偏因為政府推出政策之時思慮不周,拖延了逾3個月才公布派錢安排,結果令無辜市民受影響,政府實應盡快作出恰當處理,包括澄清在3月2日起至登記限期前去世人士,是否仍可獲6000元?
如可,政府將如何安排發放?如不何,政府會否作出酌情處理,因為沒理由要市民因政府延誤而蒙受損失;何況比較派錢計劃受惠的610萬人和耗資的380億元,這些市民只佔極少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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