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2011
既生瑞麟何生德成?
近日不斷思考一個問題,若論問責表現,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兩人,誰更拙劣?
林瑞麟在「替補機制」一役,赤裸裸地剝奪市民補選權、侮辱市民邏輯和常識,其厚顏賴皮,不認錯、無愧色令人氣憤;為官若此,本以為已經天下無敵。但若與德成局長在「東亞運帳」上的表現相比,卻又難分軒輊,特別是死不認錯一項,局長似乎猶勝公公一籌。
今年4月,審計報告「炮轟」民政事務局的東亞運預算與實際直接開支相距逾1.8億元,更離譜的是局長無視東亞運「三邊協議」規定將盈餘歸還庫房,竟批准將其中1000萬元用作資助運動員傳承項目。
捐助傳承項目誠然好事,但問題是局長是否有恰當授權?審計署和帳目委員會得出的結論都是:無!在沒有恰當授權的情況下,好事也只會變成壞事!
審計報告公布當日,德成局長已否認超支的說法。兩日後,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決定就報告進行公開聆訊,局長更滿有信心地表示:「我很高興有機會公開交代清楚東亞運帳目,讓大家可以全面、有系統地了解情況。東亞運的舉辦是成功的,這是肯定的。」
到本月初,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狠批當局對東亞運開支估算的準確程度未達至可接受水平,並指出曾德成並無任何酌情權或空間將該1000萬盈餘擅自撥作資助傳承項目,認為做法並不適當。
但民政事務局發言人的回應還是堅稱東亞運不存在超支,並強調,有關款項是在運動會完結後收到的贊助,並不涉及公帑,因此,局長的做法合法、合情、合理。德成局長亦回應表示,當局堅持審慎理財,盡可能調動社會上的資源,辦了一屆成功的東亞運……
很難想像局長怎能在審計署和帳目委員會調查後,仍然自我催眠般不斷重覆:無超支、資助合法合情合理、東亞運成功。成功與否見仁見智,回看當日的售票安排混亂、嘉賓席大量空櫈、場地爛尾和漏水等,成功之說是否實至名歸?公眾當有定論!
我認為政府應成立專責小組就東亞運進行全面調查和檢討,否則對納稅人、贊助人,以至運動員都不公平;並要追究公職人員及部門的責任,包括身為問責局長的曾德成是否需要為事件負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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