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8/2014
媒介代理的誕生
二十多年前,當我進入廣告行業的時候,廣告公司主要分為三個部門:創作部、客戶服務部和媒介部。在九十年代末期,媒介部紛紛獨立和進行合併,成為獨立的媒體代理公司。
廣告行的潛規則是,同一類型客戶,不可以服務多於一個品牌,這對廣告公司的規模有很大的限制,因此很多行業的80/20規則,在廣告行並沒有出現。即使最大的廣告公司,市場佔有率都是單位數字。那時候,媒介策劃和購買這部分並沒有那麼敏感,獨立的媒體代理公司,可以服務同類型客戶,有助開拓市場。
媒介代理的合併,也有利於建立規模效益。合併後的媒介公司,有更多資源投放在媒介調研,也能集合廣告購買量,提高議價的能力。
媒介市場的變化也為媒介代理提供了養分。踏入九十年代末期,互聯網催生了媒介的蓬勃發展,傳統廣告公司的經營模式已經不合時宜。傳統廣告公司,媒介部往往是在流程的最後一步,只是執行創作部的意念,媒介的選擇已經大致上敲定,即使效果不太理想,到那時候亦已無可奈何。
獨立媒介代理公司的誕生,讓媒介人員走到前線,以對媒介受眾的了解,市場的觸覺,影響廣告營銷。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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