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2024 09:14
《中國監管》高管被境外公司收買竊取國家秘密,兩人均獲刑11年
《經濟通通訊社12日專訊》據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消息,國家安全機關公開一起境外某公司非法搜集竊取中國稀土領域國家秘密案。該公司中方僱員葉某某在外籍員工指揮下,利誘收買國內某稀土公司副總經理成某,為境外刺探並且非法提供涉及7項機密級國家秘密。2023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中院分別以為境外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葉某某有期徒刑11年,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受賄罪判處成某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以商貿合作為掩護,與境外利益勾結*
2017年起,葉某某便代表境外某有色金屬公司商務拜訪國內某稀土公司,與時任業務科長成某結識。隨後,葉某某以境外客戶合作所需為由,頻繁向成某提出獲取稀土行業相關數據的要求。成某逐步升為高管,更主動提出通過第三方公司參與的形式,與葉某某合作賺取稀土貿易差價,期間成某持續向葉某某提供稀土行業內幕。截止案發前,成某共從境外公司獲利約51萬美元,大部分用於妻女在境外的支出。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若稀土數據外洩,將對我國稀土產業優勢造成影響,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ry)
*以商貿合作為掩護,與境外利益勾結*
2017年起,葉某某便代表境外某有色金屬公司商務拜訪國內某稀土公司,與時任業務科長成某結識。隨後,葉某某以境外客戶合作所需為由,頻繁向成某提出獲取稀土行業相關數據的要求。成某逐步升為高管,更主動提出通過第三方公司參與的形式,與葉某某合作賺取稀土貿易差價,期間成某持續向葉某某提供稀土行業內幕。截止案發前,成某共從境外公司獲利約51萬美元,大部分用於妻女在境外的支出。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若稀土數據外洩,將對我國稀土產業優勢造成影響,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