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019
太太與同住家人常爭拗 港男苦惱 (晴報)
所謂相見好,同住難。有網民表示,婚後跟父母同住公屋,但太太與父母常有爭拗,甚至連晚餐都分開食,感覺自己似租客。有社工表示,如發現大家難以相處,宜訂下同住的限期,在適當時間遷出,讓雙方能夠「解脫」。
明明是家人,卻因婆媳關係而變成「租客」般的疏遠關係,一定百般滋味在心頭。有網民稱婚後讓太太遷入與家人同住,但太太與媽媽、妹妹的關係欠佳,家人煮晚飯也不會預他們兩公婆一份。帖文提及︰「我和老婆食飯都係自己搞掂,現時返到屋企,感覺好似租房。」他向其他人請教,究竟如何拆局。
有過來人表示與奶奶同住,平時她要照顧孩子及負責全屋家務,奶奶只負責餵寵物,還埋怨新抱不搵工。有網民認為跟家人同住必定有摩擦,建議事主遷出原有單位。亦有人諷刺事主只聽老婆的說話,有時也要想想家人的說話是否值得反思。
生活習慣不同 易有不滿
80後Joan(化名)三年前結婚,之後與夫家同住,原本相處還過得去,但自從她懷孕辭去工作後,與老爺奶奶便常有爭拗。「奶奶常借故說我不去返工,只靠老公賺錢,想做少奶奶………」她又說自從女兒出世後,一家三口與兩老「各有各煮」,不再同枱食飯,假期盡量不留在家中,減少相處時間。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兒童及家庭服務部總主任伍偉湛表示,新婚夫婦考慮同家人同住,除考慮可節省租屋費用外,還要了解配偶與長老的性格是否相處得來。「例如有些長者習慣早睡早起,如年輕人多晚歸及較吵嘈,同住時很易產生不滿。」他又建議作為丈夫需先了解配偶及父母對同住的意願,「如雙方都覺得勉強」,相處下來更易起衝突。
宜訂下期限 常檢視情況
部分年輕夫婦為儲錢置業,選擇婚後暫時與家人同住。伍偉湛指出,新婚夫妻宜訂下與家人同住的限期,並要定期檢視同住有否引起問題,例如「有否不習慣的地方」,最好由丈夫負責「收風」,了解配偶與父母同住後可有出現期望落差。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恩悅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主任葉麗碧表示,除了與姻親相處外,跟配偶的兄弟姊妹同住也是一個考驗。「香港家庭居住單位狹小,如突然增加家庭成員,大家在生活習慣等各方面都要時間適應。」同時,部分長老或因水電煤,及買餸等開支增加而起爭拗,因此新婚夫婦要有心理準備如何處理。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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