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江西贛鋒鋰業(01772)(深:002460)公布,在上
周五(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監管局決定沒收該集團違法所
得約110﹒5萬元(人民幣.下同),並罰款約331﹒6萬元,即合共約442﹒1萬元,
並對董事長兼執行董事執行董事李良彬給予警告,並罰款60萬元,以及對董事會秘書及副總裁
歐陽明給予警告,並罰款20萬元。
該集團指,決定書所述,監管局認為該集團涉嫌違反《證券法》,相關行為構成《證券法》
所述的內幕交易。該集團已採取措施加強內部控制,以避免今後再發生類似事件,包括成立投資
決策委員會。此外,該集團董事會在李良彬避席下評估李良彬是否適合任董事,董事會認為,依
據上市規則第3﹒08及3﹒09條,李良彬仍適合擔任董事。(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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