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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定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 要求無人服務場景須保障現金支付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今日發布公告稱,為切實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防範和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支付服務需求,構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發展下的現金便利流通環境,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改委、金融監管總局制定了《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規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收費單位、經營主體應尊重社會公眾對合法支付方式的自主選擇權。除因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義務或法定職責而應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現金,不得要求或誘導他人拒收現金,不得對現金支付採取歧視性措施,損害現金支付便利。
《規定》並明確,全部交易、支付、服務均通過網絡完成的,收費單位、經營主體應提前公示支付方式,並在服務過程中及時告知、說明支付方式。
採取無人值守、機具設備等自助服務模式的,應以適當方式滿足社會公眾在特殊情況下(如無法使用移動支付、網絡故障、設備故障等)的現金支付需求。採用「一卡通」結算、進行統一管理的園區、廠區、景區、學校等場所,應提供便利的現金充值和退卡服務。採取轉換手段收取現金,不得收取手續費或設置限制條件,造成轉換不便。
同時,支持現金支付的收費單位、經營主體,應保持合理的零錢備付,具備必要的收現條件,保證現金支付順暢。
社會公眾發現收費單位、經營主體拒收現金,或對現金支付採取歧視性措施的,可保存證據並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請依法維權。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改委對因拒收現金受到處罰的違法當事人,依法依規進行公示。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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