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 Aug. 16, 2024 (GLOBE NEWSWIRE) --
事因:全球投資者權益律師事務所 Rosen Law Firm 提醒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包括首尾兩日,簡稱「集體訴訟期」)期間購買了 SeaStar Medical Holding Corporation 證券(納斯達克股票代碼:ICU, ICUCW)之人士注意,重要的首席原告截止日期為 2024 年 9 月 6 日。
影響:若您在集體訴訟期購買了 SeaStar 證券,您可能有權獲得賠償,並透過後酬約定而無需支付任何自付費用或訟費。
下一步行動:如欲加入 SeaStar 集體訴訟,請造訪 https://rosenlegal.com/submit-form/?case_id=27084 或免費致電 866-767-3653 或電郵至 case@rosenlegal.com 與 Phillip Kim 律師聯絡,了解關於此集體訴訟的資訊。 該案目前已提起集體訴訟。 若您希望擔任首席原告,請務必於 2024 年 9 月 6 日或之前向法院申請。 首席原告是集體訴訟中代表其他成員指導訴訟的代表方。
為何選擇 ROSEN LAW:我們鼓勵投資者選擇在領導角色方面具有成功業績紀錄的合格律師。 通常,發布通知的律師事務所並無可相比的經驗、資源或任何有意義的同儕認可。 許多此類律師事務所實際上並不提起證券集體訴訟,而只是充當轉介客戶的中間人,或與實際提起訴訟的律師事務所合作。選擇律師需要明智。 Rosen Law Firm 為全球投資者代理法律事務,專注於證券集體訴訟和股東代位訴訟。 Rosen Law Firm 曾針對一家中國公司發起迄今規模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並成功達成和解。 Rosen Law Firm 曾因其證券集體訴訟案件的和解數量,於 2017 年獲 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 評選為排名第一的律師事務所。 自 2013 年以來,Rosen Law Firm 每年都進入該排行榜的前四名,且已為投資者追回數以億計美元的資金。 僅在 2019 年,事務所便為投資者追回了逾 4.38 億美元的資金。 2020 年,創始合夥人 Laurence Rosen 獲 law360 評選為「最佳原告律師」 (Titan of Plaintiffs’ Bar)。 事務所的多位律師曾獲得 Lawdragon 和 Super Lawyers 的表彰。
案件詳情:根據該訴訟,被告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作出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有披露:(1) SeaStar 及/或 Legacy SeaStar 在有關 HDE 申請的合規控制和程序方面存在缺陷;(2) 因此,HDE 申請存在缺陷,FDA 並無可能批准目前形式的 HDE 申請,而 SCD 的監管前景被誇大;(3) 該公司淡化了其財務控制和程序缺陷的真實範圍和嚴重程度,同時誇大了被告為補救有關缺陷所作出的努力;(4) 因此,SeaStar 並無對某些尚未行使認股權證和預付遠期協議的分類進行適當說明;(5) 因此,SeaStar 可能會重列一份或多份之前已發布的財務報表;(6) 因此,SeaStar 的合併後業務和財務前景均被誇大;及 (7) 因此,SeaStar 的公開聲明在所有相關時間都存在重大虛假和誤導。 訴訟稱,真實詳情被公開後,投資者蒙受了損失。
如欲加入 SeaStar 集體訴訟,請造訪 https://rosenlegal.com/submit-form/?case_id=27084 或免費致電 866-767-3653 或電郵至 case@rosenlegal.com 與 Phillip Kim 律師聯絡,了解關於此集體訴訟的資訊。
上述集體訴訟尚未獲得認證。 在集體訴訟獲得認證之前,除非您聘請律師,否則不會有律師為您代理。 您可自行選擇聘請律師, 也可以繼續作為集體訴訟缺席成員,並在現階段不採取任何行動。 投資者獲取未來任何潛在賠償份額的資格不取決於是否擔任首席原告。
歡迎透過以下方式關注我們以了解最新動態:LinkedIn: 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the-rosen-law-firm、Twitter: https://twitter.com/rosen_firm 或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rosenlawfirm/。
律師廣告。 過往結果並不保證獲得類似的結果。
聯絡資訊:
Laurence Rosen 律師
Phillip Kim 律師
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電話:(212) 686-1060
免費電話:(866) 767-3653
傳真:(212) 202-3827
case@rosenlegal.com
www.rosenlegal.com
source: The Rosen Law Firm PA
【你點睇?】政府擬立法規定所有的士須於車內安裝攝錄設備,你是否認同? ►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