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0日專訊》近日,據內媒報道,融創中國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提起對萬達集團的仲裁,要求萬達支付95億元(人民幣.下同)的股份回購款。
據《財聯社》今日引述一位萬達內部人士表示,融創並無要求萬達回購股份的相關合同依據
,因此要求回購股份的理由不成立。
事件要追溯至2018年。2018年1月29日,大連萬達集團發布消息稱,騰訊控股作
為主發起方,聯合蘇寧雲商、融創中國和京東斥340億元入股萬達商業(後更名為萬達商管集
團),收購萬達商業香港H股退市時引入的投資人持有的約14%股份。其中,騰訊將投資
100億元,持股比例為4﹒12%,蘇寧和融創分別投資95億元,持股比例3﹒91%,京
東投資50億元,持股比例2﹒06%,共計佔萬達商業股份比例約14%。
今年10月,蘇寧易購對萬達集團提起仲裁,要求支付50﹒4億元股份回購款。而融創一
直希望退出對萬達的95億元投資以收回資金,2024年1月份就已經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
裁委員會提交仲裁,並於2024年3月進入仲裁程序,經過近一年的審理,目前該項仲裁案審
理已進入尾聲。
上述萬達內部人士稱,關於這筆投資,雙方在投資協議中並沒有簽訂業績對賭條款,目前也
不存在必須回購股權的情況,因此萬達認為融創沒有理由要求回購股份。該人士稱,萬達方面對
仲裁結果持樂觀態度,希望盡快取得仲裁結果,以保障合法權益。(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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