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對博發會計師事務所就兩個審計項目不當回溯審計工作底稿日期及倒簽,構成會計師失當行為及財滙失當行為,對博發公開譴責及處以罰款17.5萬元。
該紀律處分行動源於會財局2024年完成的查察,期間發現博發在專業及執業方面存在失當行為。該查察的範疇包括博發對一家上市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併財務報表及一家持牌法團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的審計,相關審計報告分別於2022年3月及2022年7月發出。
在查察過程中,會財局發現兩個審計項目的審計工作底稿均包含涉及風險評估及審計策略規劃的審計計劃,而該些計劃源自香港會計師公會於2022年9月發布的《審計實務手冊》。惟該版本是於相關審計報告出具及檔案編備日期後才發布,故在上述日期該些審計計劃根本不可能已經存在。
此外,博發未能提供任何文件證據,以證明其曾於審計過程中編製早期版本的審計計劃。相關審計計劃於審計檔案編備日期後才編製,卻被不當回溯至出具相關審計報告前的不同日期及被倒簽。
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表示,不當倒簽或修改審計記錄屬嚴重違反誠信的行為,有損會計專業的公信力。審計記錄的完整性不僅是技術性要求,更是審計質素與公眾信任的基石。業界必須建立健全的制度,確保審計記錄完整、及時歸檔,並受到妥善保護以防遭不當修改。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
【說說心理話】如何從小孩子的行為察覺他們心理上有壓力?播道兒童之家院長個案分享► 即睇
(客務熱線︰2880 8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