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在旗下媒體《AM730》專欄撰寫《
撻訂者有責任賠差價》一文表示,雖然十分同情相關違約人士,但基於合約精神是商業社會運作
的基礎,認為發展商是有合法權利去要求買家履約或補差價。若被輿論否定,則香港的合約精神
就會蕩然無存,影響香港營商環境,並由此而帶來經濟損失。
施永青提到在內地亦有從事地產代理生意,他舉例指,內地輿論大多同情因樓價下跌而蒙受
損失的小買家,結果鼓勵了違約者經常聚眾要求發展商退訂或減價作賠償,而社會視之為維權運
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為了維穩,有時竟會向發展商施壓,要求順從違約民眾的要求。如是
令發展商的很多原有預算都紛紛落空,有些因而資金鏈斷裂,釀成債務危機」。
施永青亦稱,除了因為中國受到美國的打壓外,近期有外商撤離中國,中國社會缺乏合約精
神亦是一個阻嚇因素。「香港難得有遵守合約的傳統,希望社會輿論好好予以保護」。
較早前,網媒「胡.說樓市」報道,長實LYOS#部分取消交易的買家已收到發展商要求
清還差價的律師信。(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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