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表示,有關乘客在專營巴士及非專營巴士上須戴安全帶的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會先刪除有關法律條文。
政府今日刊憲,廢除《2026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第8D條,即巴士乘客必須戴安全帶的條文。
強制佩戴安全帶的新法例於1月25日實施,引起社會爭議,其後執業律師兼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質疑,安全帶新例所涉及的修訂條文應只限於在本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而非涵蓋此前的舊巴士。法例實施不足一周需暫緩執行。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上周表示,目前不會有法定要求規定乘客乘坐專營巴士及非專營巴士時必須戴安全帶。政府會經完善相關法律條文後再徵詢立法會,然後再推出。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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