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福建省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促進住房市場健康
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確,取消商品住房上市限制,在寧德市中心城區範圍內的商品住房,
包括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即可上市交易。
《措施》同時提出,優化商業貸款政策,購房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認貸不認房」
或「認房不認貸」商業貸款政策,各銀行業機構予以支持。
寧德市同日發布《關於促進商業辦公類商品房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對新購買一手商業辦
公房地產(註:商住兩用住宅)並取得不小於30平方米不動產權的業主,其子女有義務教育階
段起始年級新生入學需求的,由縣(市、區)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適齡子女入學。
兩份《措施》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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