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中證監近日聯合發布《關於嚴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切實做好企業2024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堅決打擊和遏制財務造假行為,按照新會計法有關要求,督促相關企業嚴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做好2024年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等工作。
《通知》強調,企業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向有關各方提供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應當一致,不得提供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同的財務報告。
需要特別關注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數據資源,資產減值,收入,債務重組,政府補助,金融工具,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合併財務報表,關聯方及其交易,終止經營,報表編制等領域的重點。
*嚴禁通過各種形式掩蓋風險和損失*
《通知》要求,企業應確保年報數據真實準確,嚴防會計訊息失真。企業應加強業務真實性和風險充分識別的管理力度,嚴防大股東通過各種形式套取資金;嚴禁通過各種形式掩蓋風險和損失;嚴禁曲解企業會計準則設計實施複雜交易調節利潤、虛假轉讓資產、規避監管要求;嚴禁虛列經濟事項套取資金。企業的財務數據應當真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能力,嚴禁財務造假、粉飾包裝、突擊業績等行為。
《通知》又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提高審計質量,發揮社會審計鑑證作用。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或有收費方式提供審計服務;進行年報審計時,應警惕企業業務造假觸發財務造假、濫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造假、利益相關方配合造假等風險,重點關注企業合併財務報表編制等易發生錯報的領域,重點關注虛假貿易等業務,重點關注虛構收入等問題,及時有效識別企業舞弊和財務造假行為。
《經濟通通訊社7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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